平山县财政局多措并举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

2019-10-31 14:58:00 来源:平山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建章立制,强化项目管理,保障运行规范。2019年共整合各级各类涉农资金11865万元,平山县财政局以脱贫成效为导向,实现涉农项目整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平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平山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办法》、《平山县关于财政扶贫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的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资金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资金管理流程,规范了资金使用行为。

    开展绩效评价,建立奖惩机制。联合扶贫办印发了《平山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据此办法对本部门、本乡镇的财政扶贫资金绩效作出评价,按设定的指标逐项计分,确定总得分。根据各单位考评得分情况,将考评结果划分四个等级。建立奖惩机制,绩效考评结果与下一年度资金安排挂钩,实行奖优罚劣。

    规范扶贫项目管理。严格项目管理,规范过程约束。财政扶贫资金支持的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制,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各项目责任部门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做好扶贫项目的日常监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政府采购制、公开公示制等制度规定,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项目实施规范、安全、高效。

    实现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为做好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财政局建立以局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分类(项)负责、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组织领导体制;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的开展,对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支付及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等情况进行逐环节全流程监控,从而实现财政扶贫资金运行全程可记录、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溯、绩效可追踪,极大提升了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使用的精准性。

    建立扶贫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坚持“两个一律”制度,在县政府网站设立扶贫资金政策专栏,及时公开公示扶贫政策,扶贫及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等资金的分配、拨付情况;各乡镇、村通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专栏进行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在项目实施地和乡村两级政务、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告,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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