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201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2020-03-03 05:52:50 来源:平山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14年,审计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依法审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将廉洁自律及“三公”经费等热点问题作为审计重点,密切关注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风险,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坚持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及政策层面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预算执行审计

(一)县本级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税收收入情况审计

2014年,我县对县财政局组织与实施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度县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以促进各项财政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加强财政管理、完善预算制度、规范资金分配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审计政府预决算草案与部门预决算草案的匹配情况,政府性基金财政转移支付设置的合理性和收支管理的规范性、结构的合理性、项目设置的科学性和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等。2014年5月31日前完成。

(二)对重点部门和专项资金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2014年,组织对县城投公司、宗教局、安监局、教育局、商务局、住建局、交通局、林业局、编办、运管站、地方路、公路站、爱卫办、岗南水库执法大队等14个重点一级预算单位和二级预算单位2013年度县本级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以促进部门提高依法理财能力,推动部门预算公开透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工作方针,重点检查部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检查“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情况,“吃空饷”、“小金库”、大额采购情况,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情况,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和结构等情况。以项目预算及立项资料为依据,从立项安排、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等环节,审查预算资金的实际执行结果,追踪使用效益,查处和揭露虚报项目、滞留截拨、挤占挪用、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水平。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

按照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的统一安排,组织对国土局统一实施的土地出让收入和土地整治资金审计,根据省审计厅安排,对全县就业资金、地税系统及农村信用联社3类专项资金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各类专项资金的目标任务或计划完成情况及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审核资金是否足额到位、项目实施阶段的有关情况和资金或项目的后续管理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和提炼,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去解释问题、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以促进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改进资金管理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4年8月31日前完成。

二、财政决算审计

2014年,组织对孟家庄镇、桥东办事处、桥西办事处等3个单位2012年至2013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审计重点关注政府组织财政收入、财政支出情况,“三公”经费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一般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的合理性和收支管理的规范性、结构的合理性、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和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等。2014年10月底完成。

三、经济责任审计

2014年,经济责任办公室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开展对县文广新局、信访局、人社局、环保局、党校、畜牧水产办、南甸镇等6个县直部门和1个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要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力度,促进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的健全完善。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和中央两办规定要求,稳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并将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的情况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要关注权力行使与责任落实,促进健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推动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2014年3月至11月完成。

四、民生专项资金审计

2014年,组织对扶贫专项资金、农牧局、畜牧水产办、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江河流域治理专项资金进行审计,重点审核评价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关注有无挤占、挪用、克扣、截留或套取资金的问题;专项资金中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情况。全面了解形成的资产是否移交并投入使用,运行状况如何,对后续投入和管理方面有何需求等。在全面掌握资金管理、运行状态的基础上,对专项资金或各项目所产生的效益进行系统分析,促进效益、速度和质量的统一。2014年9月底完成。

五、行政事业审计

2014年,组织对西柏坡经济开发区、天桂山管委会、政府招待所、温泉宾馆、交警大队、卫生局、团委、实验中学、古月中学、外国语中学、职教中心、城关卫生院、古月卫生院等13个单位2013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以规范财政财务收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支出绩效水平,重点审计单位财政预算资金、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合规合法性,促进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4年11月20日前完成。

六、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

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中心,对广电网络公司、民爆公司、军供站、二库、供热办等5个单位2011年至201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财务收支的真实性,业务经营的合规性,整体经营及项目担保的效益性。通过审计,揭示业务经营、资产管理及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突出风险,分析评价整体经营及项目担保绩效情况,达到“摸清家底、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的审计目标。2014年12月20日前完成。

七、交办委托事项审计

组织力量完成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事项审计和审计署、河北省审计厅、石家庄市审计局授权项目审计。

  

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326印发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