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山县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03-03 05:52:51 来源:平山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平山县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4年1月 日在平山县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平山县财政局局长 智全海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人大十五届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参会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面对复杂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的财政经济工作决策部署,大力弘扬“激情创业、和谐共事、争先作为、实干建市”的平山时代精神,积极应对征管压力,变困难为机遇,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全年预算执行较为顺利,各项财政工作也都取得了新成绩。

2013年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6.0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5亿元。分征管部门的收入完成情况是:国税局完成8.6亿元;地税局完成5.5亿元;财政局完成1.93亿元。按收入级次划分,上划中央收入完成6.92亿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27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84亿元。另外,地税局代征的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完成12168万元。

2013年全部可用财力由以下几项构成:一是县级分享收入7.84亿元;二是税收返还收入0.60亿元;三是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94亿元;四是专项转移支付及专款4.26亿元;五是上年结余3057万元;六是专项上解支出5409万元;七是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100万元,合计18.7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财力为3.91亿元。财政预算支出情况是:一般预算支出18.48亿元,归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支出23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1亿元,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都实现了收支平衡。

在全部财政支出中,上级给予的专项资金支出5.81亿元,占总支出的31.4%,县内财力安排的支出12.9亿元,占总支出的68.6%。在县内财力安排的支出中,个人部分支出7.2亿元,正常公用经费支出1.5亿元,事业发展及专项支出4.2亿元。事业发展与专项支出情况是:用于教育事业7300万元,用于文化事业3115万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2791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医改等336万元,用于科学技术2191万元,用于农林水事务及村级支出6150万元,用于县城建设方面支出7320万元,用于交通方面1027万元。

2013年预算执行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收入下滑。全部一般预算收入同比下降12.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同比下降18%。分析减收原因,主要是受钢铁市场低迷、大气污染治理关停企业、“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二是收入结构趋向合理。在总收入下滑的情况下,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增长7.84个百分点。三是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主要体现在:1.“三农”支出较快增长。2013年,全县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资金达3.4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和林业、水利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着力促进事业发展。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13年共拨付教育部门专项经费4.6亿元;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改及食品安全专项资金4570万元;拨付旅游宣传资金329万元。3.足额落实法定支出。拨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2090万元,人均支出43.8元,达到了法定要求。

围绕预算执行,2013年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增收节支保平衡。面对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财税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应对,通过深化综合治税等措施,既“抱西瓜”,又“捡芝麻”,大力整治低税负行业,电力、房地产、煤炭营销等方面增收13000多万元,有效弥补了敬业集团及相关产业减收造成的税收缺口。以房地产行业为重点,对非税收入进行了全面清理,非税收入增长较快。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各项措施,大力压减行政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开支,2013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下降了15%以上。

2.强化职能促转型。把引资作为开辟财源的重要手段,用上级的钱办县里的事,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全年共引进各类专项资金9.7亿元,有效地缓解了财政收支矛盾,支持了各项事业发展。积极筹措资金改善西柏坡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园区环境明显改善。统筹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引导企业节能减排和技术改造,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成立“助保贷”办公室,安排资金1000万元,帮助中小企业融资1亿元,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投资2000万元用于农业园区建设。投入2700多万元,用于大气污染治理。

3.落实政策惠民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及时拨付各项教育经费。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标政策,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待遇,及时拨付城乡低保、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项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0元,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财政支持政策,支持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在全市率先推行“一元民生保险”。

4.深化改革提效能。积极做好“营改增”等税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协同税务部门认真研究政策,准确测算底数,为我县争取利益最大化。编制绩效预算,初步建立起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项目遴选机制。深化国库管理改革,明确了国库集中支付审核权限和时限要求,加强对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和授权支付的审核;坚持拨款按计划、支付按进度、使用按政策,保障了预算的规范性、有序性和严肃性。稳步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采购过程更加公开透明。财政投资评审范围进一步扩大,评审程序更加科学规范。不断完善财政监督方式、方法、手段和机制,有效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步伐,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总结一年来的预算执行情况,虽然我们付出了很大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受国家调控政策和大气污染防治影响,我县钢铁、化工、矿产等行业短期内难于扭转困难状况,财政收支压力进一步加大;财政收入对重点税源依赖性较强,新的财源增长点缺乏,抵御风险能力较差;财政管理机制还不够科学,一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偏低;干部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创新思路和举措,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4年财政综合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县目前的财政经济形势,结合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财政经济工作决策部署,今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上级财政工作部署,发挥财政职能,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着力改善民生;严肃财经纪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深入推进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效能,为建成“生态、富裕、文明、和谐”的中等城市目标提供有效财力保障,努力建设富裕殷实的平山、山清水秀的平山、和谐稳定的平山。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4年的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一)财政收入预算

2014年,全部财政收入目标为17.65亿元。分征管部门收入目标是,国税局9.9亿元;地税局6亿元;财政局1.75亿元。根据现行分税制体制测算,在财政总收入中,上划中央收入为7.8亿元,上划省级收入为1.35亿元,县级可用收入为8.5亿元以上。基金预算收入1.25亿元,其中县级可用收入6300万元。

按照上述财政收入任务测算,不考虑上级转移支付及专项资金因素,加造地奖励资金,2014年已确定的可用财力为15亿元。其中,县级分享收入9.13亿元,税收返还收入0.63亿元,一般性及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34亿元,专项上解支出0.6亿元,造地奖励资金2.5亿元。

(二)财政支出预算

根据2014年已确定的可用财力,财政支出预算共安排15亿元,其中,个人部分支出8.95亿元,公用经费支出1.43亿元,事业发展及专项支出4亿元,预备费0.4亿元。事业发展及专项支出的安排情况是:教育支出1.11亿元,科技支出1200万元,农林水事业发展支出103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359万元,交通部门支出3100万元,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及大气治理5000万元,归还农业基础设施项目贷款本息及担保费4300万元,社会保障支出8299万元,县城维护及建设支出8524万元,政法稳定、消防、巡防等方面支出1116万元,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奖励500万元,文化建设、旅游宣传等373万元,税务部门征收经费500万元。2014年安排人口与计生支出2300万元,达到法定支出要求。

为确保收支平衡、政策落实,2014年预算安排的原则是:1.坚持“实事求是,应收尽收,不搞虚收”的指导思想编制收入预算,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和可用财力;2.按照“保人员、保运转,控一般、压专项”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3.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按上级规定,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4.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统筹资金向民生事业、向重点项目倾斜,提高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

三、争先进位,激情创业,全面完成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将财政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并专门就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行了部署,明确提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改革目标。财政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地深化各项改革措施,全力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县委、县政府财政经济工作部署,2014年,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严格依法征管,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精神,将提高收入质量作为征管工作核心,依法治税管费,夯实财政收入。一方面深化综合治税,对房地产、建筑、煤炭、采选矿、服务业等七个重点行业,实行以票、以电、以炸药和电子控税,堵塞收入漏洞;引入中介机构依法评税,打击震慑涉税违法行为,以查促收,做到应收尽收;一方面切实抓好收入质量的调控,坚决杜绝征过头税和虚收空转现象。在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引资也是增加收入、也是生财之道的意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认真研究政策,指导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的筛选和包装;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赢得上级的理解和支持。

2.发挥财政职能,促进全县经济稳中求进。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科学运用贴息、奖补等手段,全力推动稳增长、调结构。一要积极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对标高端,实现“有中生新”。鼓励钢铁产业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大力促进煤炭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促进化工行业加大技改投入、绿色转型,水泥行业要按要求关停拆除到位。二要培育壮大新型产业,实现“无中生有”。以高新区和开发区为平台,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企业发展和项目落地的基础条件。利用区位和资源优势,推动旅游产业提档升级,推动文化产业加快发展。三要紧紧抓住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机遇,大力推进城镇建设,支持城投公司、新区建设委员会强力推进工作,加快中等城市建设步伐。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支持加快推进旧城区改造。继续加大房地产市场税费整顿力度,加强综合治税。大力支持招商引资,吸引大企业、大集团参与新区开发,引进优势产业项目,努力打造城镇化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3.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和保障民生。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财政重点工作予以倾斜。一是向民生工程倾斜。着力办好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涉及民生的各项实事,加快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支持推进开展农村面貌提升行动,抓好厕所改造、饮水安全、道路硬化、垃圾处理、村庄绿化、危房改造等6个方面的15项改造任务,以点带面,分步推进,带动全县农村面貌整体改善。二是向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倾斜。抓住国家和省市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园区发展的机遇,积极谋划跑办对口项目和政策资金,重点支持以葫芦峪、生态谷为代表的农业示范园区发展,打造国家级农业产业示范园区。三是向重点项目倾斜。统筹更多财力支持生态建设重点项目,促进生态环境改善。重点推进岗南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积极落实配套资金,高标准完成项目建设,不断改善岗南水库水资源环境。与此同时,积极支持优势产业做大做强,突出核桃、苹果、寿桃、食用菌、特种养殖等特色产业,在做大规模、塑造品牌、扩大市场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产业化经营程度。四是向环境保护倾斜。转变观念,真抓实干,多方筹措资金,全力支持大气污染治理,确保打赢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战。五是向弱势群体倾斜。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救助和特殊群体的补贴政策,并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补尽补。

4.推进依法理财,规范和完善财政运行机制。强化法治思维,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财政管理运行机制。在预算管理改革上,把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精细化程度,并强化执行刚性,对各部门预算实行全部批复到位,减少追加和调整;在绩效预算管理上,把监督、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和使用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确保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公务卡;完成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乡镇财政收支管理,促进乡镇政府更好地履行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抓住成立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机遇,加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投资评审要大力推行科学评审、廉洁评审、高效评审,大力提升工作效率;政府采购要进一步加快电子化采购步伐,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减少自行协议采购,推进项目、信息、程序、竞价“四公开”,强化公平性、公正性。

5.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作风建设,以“双学、双改、双提升”为指导,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一是班子带头抓落实。面对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加大的不利形势,要求班子成员主动深入到矛盾最多、问题最大的地方听取意见,查找问题,主动想办法、找路子、定方案,千方百计加以解决,扎实推进工作落实。二是改革创新抓落实。要求全体财税干部以财税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创新举措,用法制的眼光看问题,用改革的思路解难题,以全年任务完成来检验改革效果。三是转变作风抓落实。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深入查找和纠正“四风”问题,把主要精力用在抓落实上。大力弘扬真抓实干、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敢于碰硬,敢于较真,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各位代表,2014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对财政经济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自觉接受县人代会对财政工作的监督指导,认真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建成“生态、富裕、文明、和谐”的中等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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