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平顺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18年1月24日研究,决定任职试用:
冯宗保同志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导员;
杨小明同志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刘慧玲同志为县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张斌同志为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杨志勇同志为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赵翔宇同志为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队长;
以上任职的同志试用期为一年。
特此通知
平顺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