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申领场地租赁补贴及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条件、所需资料

2020-10-30 08:00:00 来源:平遥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政策条件:对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按每年不超过2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的标准给予场地租赁补贴,按每带动就业1人不超过1000元、总额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所需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及带动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4、法人户口本复印件(主页及本人页);

5、返乡创业人员需提供创业以前的就业证明材料;

6、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

7、带动就业人员工资发放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8、法人及带动就业人员承诺书、在工作场景手持承诺书及身份证的照片;

9、带动就业人员花名表;

10、场地租赁补贴申请表、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联系地址:行政审批大楼509

联系电话:0354-5620352


附件:1.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xls

          2.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doc

          3.场地租赁补贴申领表.doc

          4.法人承诺书.doc

          5.个人承诺书.doc


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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