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三季度,濮阳县环境监察大队14名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列入濮阳县污染源“双随机”数据库里的51家企业(其中一般企业42家,重点企业8家,特殊监管企业1家)进行了随机抽选和检查,未发现企业污染设施不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超标排放现象。
2020年10月10日
第三季度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