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当前企业开办工作有关事宜的 通 知 迁政务办字〔2020〕28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乡镇和街道企业开办服务效率和便利化水平,推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个部门印发的《河北省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市监发〔2020〕111号)要求,现就当前下放到乡镇和街道企业开办审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企业变更、注销:审批部门在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正式受理后,须在24个工时内办结。 二、责任分工 河北经济户籍管理系统新增超时提醒功能,企业设立申请受理3个工时未办结的系统提醒将变为橙色,4个工时后仍未办理提醒将变红色,系统认定为超时未办结。变更和注销业务申请24个工时后未办结系统提醒直接变为红色。届时河北省将超时未办结的县市区进行通报,省审计部门也将对企业开办超时限办理的案例直接介入问责。 各乡镇和街道要严格按照方案中规定的4个工时内办结的有关要求进行办理,坚决杜绝出现等、靠、拖等现象。为确保企业设立审核不超时,不影响我市营商环境,不耽误企业开办速度,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由各乡镇和街道办理的企业开办业务未在3个工时内办结,河北经济户籍管理系统提醒变为橙色后,由市行政审批局接管相关工作,档案也由行政审批局负责归档保管,乡镇和街道负责办理的企业开办档案由相关单位自行归档保管。 若乡镇和街道因业务不熟悉等原因,暂不能如期办理的,由乡镇和街道工作人员带领申请人到市行政审批局申请帮办、协办。申请人自行前来办理企业开办相关业务的,行政审批局不予受理。 三、轮岗培训 7月9日市审改办下发《关于乡镇和街道办理下放政务服务事项相关事宜的通知》(迁审改办字〔2020〕7号)后,个别乡镇和街道出现企业注册登记大量超期未办结现象。为不影响我市良好的营商环境,耽误企业开办速度,影响市场主体正常开展业务。自8月27日起,由市行政审批局抽调业务精、素质高的骨干为各乡镇和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企业开办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专项培训,帮助乡镇和街道尽快提升业务办理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一批“业务强、素质高、服务好”的乡镇政务服务队伍。培训具体要求: (一)企业登记业务点多面广,其中前置审批事项63项,后置审批事项269项,业务涉及相关法律法规300多部。各乡镇和街道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应选派1-2名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企业注册登记专职人员参加培训,原则上参训人员学历在专科以上,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对于参训人员不符合要求的,市行政审批局将予以退回,另行选派。 (二)因兴安街道、永顺街道涉及企业开办业务量较大,参训人员实行全程参加培训,其他乡镇和街道按照每15天为一周期进行轮换,培训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参训人员实行脱产培训,作息时间与行政审批局保持一致,无故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按照行政审批局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四)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要服从行政审批局科室人员的工作安排,不得出现空岗、脱岗、消极怠工及其他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通知本单位严肃处理。 (五)培训期间行政审批局只负责业务的培训指导,不负责具体业务办理,相关乡镇和街道办理业务由派驻人员负责,使用各乡镇和街道的账号。 四、督查通报 (一)若乡镇和街道办理的业务在系统上变为橙色或红色警示的,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进行登记汇总,每月打分排名,下发专题通报,报送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并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进行问责。 (二)乡镇和街道参训人员的现实表现也将通过专题督查通报下发。 (三)橙色预警次数一个月超过3次以上的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具体情况上报市领导,追究乡镇和街道相关领导责任。 轮岗培训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已放置qassgb@126.com,密码7662975,(红旗邮件)请自行下载,务于8月28日17点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qassgb@126.com。 工作协调联系人:郭好 17731550365 7662975 业务培训具体联系人:杨春 17732558770 7607605
附件:1.迁安市乡镇和街道参加企业开办业务轮岗培训排班表 2.轮岗培训报名表
迁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 附件1: 迁安市乡镇和街道 参加企业开办业务轮岗培训排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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