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对征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第三方承担单位评分细则的通知

2020-01-07 11:00:00 来源:铅山县人民政府 作者:铅山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我省征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第三方承担单位的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现将征集工作过程中的评分细则予以公布。

《关于征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第三方承担单位的通知》的补充说明:应征材料提交时间推迟到2020年1月10日12:00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江西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

张鸿燕、郭乃嘉

联系电话:0791-86262337、86262607

邮    箱:ksly2006@126.com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府大院东二路2号,江西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邮编:330046)

附件: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第三方承担单位评分细则

江西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

2020年1月6日

附件: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第三方承担单位评分细则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

人员配备

(20分)

基本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项目组成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评分细则:(1)项目负责人具有农业、土壤、环境类专业得5分,其他专业得3分。此项最高5分。

(2)项目组成员有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的成员得5分,没有不得分。此项最高5分。

(3)项目成员高级职称每名1分,中级职称每名0.5分。此项最高2分。

项目团队:(含负责人)5人及以上得8分,3-4人得5分,其他不得分。此项最高8分。

业绩

(60分)

(1)承担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提供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证明或合同书、专家评审意见),提供两份及以上的得60分,提供一份得55分,最高得60分。

(2)承担过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相关工作(提供由相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合同、专家评审意见)的得40分,最高得40分。

(3)承担过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相关工作(提供由相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合同、专家评审意见)的得35分,最高得35分。

(1)、(2)、(3)得分不累加,并取最高分。业绩项最高得60分。

设备软件

(5分)

(1)具有GPS定位仪的得2分。

(2)具有ArGIS等数据处理和制图软件的得3分。

需提供设备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清晰的购置发票复印件,不得缩放,并加盖公章,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否则本项不得分。

综合实力

(3分)

获得过国家、农业农村部、江西省奖项的。

(1)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及以上或江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得3分。

(2)江西省、农业农村部级二等奖得2分。

(3)其他奖得0.5分。

此项最高得3分

技术方案及服务承诺

(10分)

基本条件:提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方案,并承诺于2020年3月10日前提供类别划分技术报告初稿

评分细则:技术方案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未提供此项不得分

材料规范性

(2分)

规范2分,不规范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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