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奖 举 报 ! 铅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落实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严密防线,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奖举报相关内容通告如下: 举报范围 (一)未主动报告且未按要求实行集中隔离的14天内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铅人员。 (二)私自接纳、容留14天内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铅人员且隐瞒不报的人员。 (三)非法入境人员。 (四)擅自收治发热病人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和未设置发热门诊(留观点)的一级民营医院。 (五)售卖发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未实行信息登记报告的个体药店、药房。 奖励标准 举报范围条款内1-3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每条1000元人民币奖励;举报范围条款内4-5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每条2000元人民币奖励。 相关要求 (一)同一举报线索,两人及以上提供有效信息的,奖励第一举报者。 (二)区域疫情风险等级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即时发布的官方信息为准。 (三)受理机构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和奖励金额等实行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举报范围内所涉及的当事人及其家属主动提供信息线索是应尽的防疫义务,不纳入举报奖励范围,亦不得以此为由申请举报奖励。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铅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解释说明。 惩戒措施 乡镇(中心)、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业主、出租房屋的产权人、出租人和宾馆旅店等各级、各类责任主体履职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 铅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0793-5332328 城东社区:13879369509 城南社区:19916097621 城西社区:13870308890 狮江社区:13979362870 黄岗山社区:17770352124 河口镇:0793-5436625 永平镇:0793-5362002 湖坊镇:0793-5100038 鹅湖镇:15717033360 武夷山镇:0793-5158891 石塘镇:0793-5482001 汪二镇:0793-5152003 葛仙山镇:0793-5392296 青溪服务中心:0793-7962977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铅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 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1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