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

2019-10-29 08:00:00 来源:齐河县人民政府 作者: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企业主动申请,拟予注销《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

企业名称

备案编号

经营地址

注销日期

1

齐河县万春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旗舰店

鲁德食药监械经营备20140014号

山东省齐河县城齐晏大街262号

2019年10月10日

 特此公告。

                                                                 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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