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聚风新能源有限公司风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征询意见公告

2019-11-20 08:00:00 来源:齐河县人民政府 作者:齐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要求,现对齐河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齐河聚风新能源有限公司风电项目

建设项目法人:齐河聚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齐河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项目沿新赵牛河、老十八户河和新十八户河建设。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50MW,拟安装20台2500kW风力发电机组,计划一次建成,同期建设一座升压站。

(1)本阶段按单机容量为2500kW的风电机组进行初步布置,其轮毂高度为120m,风轮直径为141m,共布置20台正选风机,风场装机规模为50MW。

(2)风电场20台正选风机年均上网电量为6280.71MWh,年均等效可利用小时数为2512h,容量系数为0.287。本风电场新建110kV开关站一座。

建设周期:根据施工安排,计划2020年下半年开始施工,本工程建设总工期为12个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拟建项目影响较大的居民、学校、企事业单位。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齐河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有: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群众对生活坏境变化的不适风险;项目施工过程对周边交通产生影响的风险、该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项目信息公开后7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电话:17615839959

邮编:250200

电子邮箱:370881138@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意见和诉求)

六、公示时间

2019年11月20日- 26日。(公示期: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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