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公告

2019-11-26 08:00:00 来源:齐河县人民政府 作者:齐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出现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欠缴、断缴情况的退役士兵,带齐以下材料,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原安置单位或原安置地相应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补缴申请(原安置单位或原安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存在的,到原安置单位或原安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原安置单位或原安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的、无安置单位的到原安置地相应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补缴申请)。

★申请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

5.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档案由县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

咨询地点:齐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咨询电话:0534-5660656。

 

中共齐河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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