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实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记录情况的通知

2019-12-02 08:00:00 来源:齐河县人民政府 作者:齐河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已通过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

因今年新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转换衔接的问题,可能导致部分采集人员年度继续教育信息存在导入漏项(省财政厅规定系统仅导入采集人员2015年及以后年度的教育记录,2014年及以前的不予显示)。为完善登记,请已通过信息采集的人员重新登录采集系统,通过“会计信息查询入口”查看个人继续教育显示情况。若显示情况确定与个人掌握的信息有出入,请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缺失的继续教育年度”相关准确信息,以电话告知或现场登记的方式,告知县财政局会计股,一经核实,后期将由财政部门负责补充录入。

注意事项:

(一)集中申报时间:2019年12月2日—12月31日(工作日)

长期申报时间:集中申报结束后新增补录情况随时办理

办公电话:5322041

办公地点:县财政局二楼会计股

(二)申报情况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列入会计人员失信名单。

(三)采集系统只显示个人2015年及以后年度的继续教育记录,对2014年及以前的情况财政部门不予受理;2019年因继续教育尚未结束、统一导入尚未开始,当前也不予受理。

(四)因登记、核实、补录需要一定时间,请广大申报人在2019年1月31日之后再查看最终登记情况,如有异议、再予反映。

齐河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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