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0年度绩效评价资金分配的批复 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2020年度绩效评价资金分配的请示》(沁扶字〔2020〕28号)收悉。经2020年5月8日第36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经2020年5月13日十五届县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同意。2020年度绩效评价资金100万元用于实施产业发展项目,委托玛沁县拉加镇赞根村马麝养殖基地经营,由拉加镇赞根村实施,拉加镇党委、政府全程监督。请你局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程序规定,待拉加镇赞根村马麝养殖基地厂房建成,特种养殖手续审批办理后,再拨付资金。 此复 2020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