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0年度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的批复 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2020年度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的请示》(沁扶字〔2020〕26号)收悉。经2020年5月8日第36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经2020年5月13日十五届县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同意,2020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0万元用于实施人畜饮水工程项目,由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实施。请你局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0〕264号)文件要求和项目资金管理及程序规定予以使用。 此复 2020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