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大武镇查仓村到户产业项目的批复 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变更大武镇查仓村到户产业项目的请示》(沁扶字〔2020〕17号)收悉,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35次会议和县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考虑原协议期满,为确保脱贫户持续稳步增收,同意将2016年大武镇查仓村13户2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到户产业项目资金委托玛沁县雪域格桑花土特产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请你局严格按照会议要求,切实履行责任,督促大武镇人民政府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签订增值保值协议,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时督促做好与资金投入单位资产抵押等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定期公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确保产业到户资金发挥效益。 2020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