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民和县东西部扶贫协作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开拉面店奖补工作方案的批复》(民政〔2020〕269号),现对民和籍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开拉面店经营户申请的一次性首次创业补贴中符合申请条件的43户经营户,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通过通过来信、来电、来访进行投诉、申诉,我局将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复核和答复。公示期无异议后,县地方品牌产业服务局将根据公示结果进行下一步工作。 附件:民和县东西部扶贫协作建档立卡户新开拉面店首次一次性创业奖补人员名单 注意事项: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企业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民和县地方品牌产业服务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的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或企业名称。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0年9月25日起到9月29日止,共5天。 4.公示联系单位:民和县地方品牌产业服务局 地址:青海省民和县川垣新区就业服务局办公楼二楼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地方品牌产业服务局 2020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