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县轻工业园区(核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二次)

2019-12-13 00:00:00 来源: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同仁县轻工业园区(核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同仁县轻工业园区(核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范围:核心区位于保安镇北侧互助滩片区,依据地形地貌、用地条件、产业发展需求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综合因素确定其规划范围,北至黄南机动车考试中心,西至山根、南至沟口、东至浪加河岸。核心区规划范围总面积1.92平方公里(2881.5亩),其中园区建设用地115.47公顷(1732.05亩)。

规划产业:依据《同仁县轻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17-2030)该区用地条件良好,大部分为可建设用地,交通条件良好,是规划区内的开发建设集中区,本区内将承担规划区内的工业项目建设,形成以农畜产品加工、民族特色用品制造、旅游工艺品制造为主导,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为辅的产业发展体系,同时完善园区物流仓储、园区公共服务功能及保安城镇的功能扩展,是规划区的核心开发建设区。

二、园区现状监测

园区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建项目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地下水环境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土壤环境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

、评价总体结论

同仁县轻工业园区(核心区)规划与同仁县城市总体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基本协调,产业定位基本合理。在落实报告中的各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和调整建议,严格控制产业准入,妥善解决制约因素前提下,区域开发可满足当地环境承载力的要求。规划的建设对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将起到重大的作用。因此,从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等角度综合分析,同仁县轻工业园区(核心区)规划的建设基本可行。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于即日起登陆访问黄南州同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renxian.gov.cn/html/5570/List.html)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亦可前往同仁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或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园区内以及园区周边的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登陆(http://www.tongrenxian.gov.cn/html/5570/List.html)可下载本项目公众意见表。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采取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公众意见表,表达自己对本园区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同仁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联系地址:同仁县人民政府文化楼4

联系电话:0973—8722706

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莲路397号   邮编:410004

人:     电子邮箱:2501404317@qq.com

联系电话:0731-85227731     传真:0731-85227731

同仁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191212

附件1:公众意见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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