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2020年第1季度) 一、监测情况 2020年1月10日,全县共监测上报2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分别为:八一水库、大营子水源,均为地表水水源。 (一)监测点位 地表水水源:湖库型水源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断面 地表水水源:八一水库的大坝断面,大营子村断面。 (三)监测项目 地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2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表水水源: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八一水库、大营子2个地表水水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附表 2020年1季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的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总氮不参评。 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