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下半年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11-08 00:00:00 来源: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作者: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健康运行,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冀医保规[2019]1号)和《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冀医保规[2019]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下半年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受理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911520191115(工作日)。

(二)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综合科(联系电话0335-7861219)。  

二、申报定点的医疗机构范围

截至20191031,通过县卫健局2019年医疗机构年度效验且未与我中心签订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县域内民营医疗机构。

三、申报条件、材料

按《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冀医保规[2019]1号)相关要求执行。

申报的所有材料需全部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提交材料时需提供原件以备核查。

四、工作流程

本次申报定点医疗机构程序包括公告发布、书面申请、审核验收、组织评估、结果公示、签订服务协议。审核验收、组织评估的时间根据申请纳入的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确定。  

 

 

 

青龙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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