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推进教育改革,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2019-11-28 00:00:00 来源: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作者:政府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我县深入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优化教育布局调整,促进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基本实现了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的“四统一”。

长足发展

优先谋划教育事业。科学制定《青龙县“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青龙县“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为推进全县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优先保障教育用地需求。动态分析义务教育用地的供需状况,专项规划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做好闲置教育用地盘活利用工作。教育用地实行联审联批制度,遵循“特事特办、特事特批”原则,开通绿色通道,按规定减免建设相关费用。

优先保障教育投入。投资近7000万元,实施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全覆盖项目,实现全县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投资3.3亿元新建标准化示范性高中一所;社会化投资购置校车38台,财政补贴996万元保障校车日常运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全县39所农村中小学提供生物质锅炉或天然气锅炉取暖。

合理布局

按照“三集中、一覆盖”原则,实现了高中县城集中、初中中心镇集中、小学乡镇所在地和中心村集中、幼儿园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全面优化了教育布局。在县城规划新建第四第五初级中学和第四五六小学,规划乡镇完全小学56所,有效缓解了义务教育阶段班额过大的状况。学前教育按照一乡镇一个标准化中心幼儿园要求,规划建设42所独立公办幼儿园,县城新建2所公办幼儿园和1所民办园。制定《教学点撤并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逐年撤并教学点,完成了112所教学点撤并任务。对因撤并教学点造成学生就学困难的,已通过校车接送等方式予以妥善解决。

设施完善

累计投入1.6亿余元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了109所学校的新建、改扩建项目,新建、改扩建校舍55218平方米,开工率100%,其中,已完工校舍52618平方米,竣工率95.29%

严格落实我省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85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85元(含学校生均取暖公用经费85元),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增加公用经费补助,优先落实好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照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政策,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师资均衡

城乡教师编制统一化。严格教育编制政策,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按照各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人数,对现有特岗教师、编外教师及幼儿代课教师进行统筹调余使用,确保城乡编制标准统一。

教师长效补充制度化。破解教师年龄老化和结构性缺编问题,建立了教师补充长效机制,近三年,多渠道补充教师1034人。

教师区域交流常态化。通过政策引导,推动义务教育城乡、学校间校长、教师轮岗交流,不断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四年来共有73名校长实现异地交流,858名教师实现轮岗交流。

教师政策待遇倾斜化。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政策,放宽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对乡村中小学及校点(教学点)教师,初级资格满10年的,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限制申报中级资格。投资2558万元,为9所学校建设了教师周转房,切实解决了偏远农村教师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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