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深化便民举措有效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020-01-07 00:00:00 来源: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作者:司法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是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依托全县25个乡镇司法所、县工会、团县委、妇联等多个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基层群众,尤其是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援助;在县法院、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律师定期值班,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代书服务,极大地便利了当事人和来访群众。

二是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流程。对涉及农民工工伤、讨薪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低保户、残疾人、老年人赡养等影响其切身生活的问题,在申请法律援助时,一律免予经济审查,精简受理流程,为困难群体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打造“一站式”法律服务。

三是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窗口,聘用两名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轮流值班,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接听“0335-78661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建立接待咨询登记册、受理登记册,放置法律援助宣传资料等,不让群众多跑一步冤枉路。全年共接待来人、来访、来电法律咨询1029人次。

四是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青龙作为秦皇岛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试点,按照《河北省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经人民法院指派,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2019年,中心共受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25件。

五是提供“上门”法律援助。县法律援助中心秉承“应援尽援”原则,为困难群众及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上门为其办理法律援助,满足了基层百姓对法律的需求,架起了法律援助机构与弱势群体之间的“连心桥”。2019年,法律援助中心为干沟乡南胡哈村,八道河镇八道河村、牧马村,大巫岚镇和平庄村村民近300人提供了上门法律援助。

2019年全年,县法援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0件,其中农民工案件177件,残疾人案件14件,老年人案件16件,未成年人案件9件,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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