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区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0-01-26 08:00:00 来源:青山湖区政务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切实做好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廷,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根据1月24日江西省启动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等有关要求及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居民外出到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各人员密集区和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禁止未佩戴口罩的从业人员和群众入内。

二、最近一个月内来往武汉以及途径武汉至我区的所有人员,必须主动联系村委、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体温检测,禁止外出到人群密集场所,同时做好早晚体温测量,落实自我隔离。

三、各地要按属地原则,对来自湖北等疫情地区返乡人员和外来人员,特别是重点关注武汉等疫情地区返乡人员,逐一进行排查登记,连续开展14天体温监测,实行体温监测全覆盖;对监测发现发热等症状的,立即报告,禁止隐瞒病情。

四、对计划来青山湖区的湖北游客和探亲访友人员要劝退劝返;禁止湖北境内的车辆和人员进入青山湖区辖内。

五、从外地进入青山湖区的人员要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排查登记工作;禁止以各种形式拒绝、逃避检测和排查的行为。

六、有发热等症状的群众,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禁止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相关医疗机构不得隐瞒病患病情。

七、全区活禽市场必须暂时休市,市场开办者要做好交易市场清洗,消毒工作;全区禁止私下进行活禽交易经营。

八、全区各类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KTV、酒吧、茶楼、咖啡厅、网吧、电子游戏室、洗浴中心、足浴、健身房、麻将馆及其他娱乐场所暂停开放或营业;全区经营中餐、晚餐的酒店、餐馆必须暂停营业;即日起,全区旅行社暂停经营活动,禁止组团收客;禁止举办各类名目的聚会、婚丧嫁娶、宴请等人员聚集活动。

九、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违反本通告之规定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十、本通告从即日起生效。


山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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