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9-08 来源: 已点击: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昌东工业园区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工委、总支、支部):
接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16〕27号通知,区委决定:
姚建洪、秦招花、陈娟同志任中共青山湖区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中共青山湖区委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