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区关于做好湖北和境外返昌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2020-03-16 08:00:00 来源:青山湖区政务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青山湖区关于做好湖北和境外返昌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规范对滞留湖北的返昌来区人员的管理,巩固全区疫情防控的良好态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18号》《南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9号》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湖北和境外返昌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提前登记“昌通码”。所有返昌来区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以及滞留湖北的返昌来区人员,在返昌前必须进行“昌通码”登记(附件1),如实报告个人身份信息、返昌目的、健康状况、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并自觉遵守省、市、区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办理接收证明。所有滞留湖北的返昌来区人员,须提前办理接收证明方能返昌,接收证明办理流程和样式详见附件2和附件3

三、主动报告报备。我区城乡居民有近亲属在境外或滞留湖北,近期有返昌来区计划的,相关城乡居民、用人单位等必须在其返昌前7天,主动向实际居住地或单位所在社区(村组)报告车次、航班、手机等返程信息,各社区(村组)要做好信息登记,并汇总向属地和区指挥部报告。

四、严格奖惩机制。对202031日以后返昌来区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和滞留湖北人员,有不注册“昌通码”、不据实报告、不配合隔离、不服从管理等违规行为的,经群众主动向各属地指挥部报告并核实确认的,每人每次奖励500元(只奖励第一报告人),奖励由属地指挥部核发,值班电话详见附件4。对不据实报告、不配合隔离、不服从管理的个人和单位负责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五、进行集中隔离。对202031日以后返昌来区的归国人员、外籍人士和滞留湖北人员,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14天,并进行核酸检测。对不按规定提前报备擅自返回以及故意隐瞒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的归国人员、外籍人士和滞留湖北人员,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本人承担。

六、实行凭码进出。全区所有社区(村组)、单位、企业、公共场所等凭“昌通码”进出,取消其他各类出入证明,并做好体温检测和扫码通行工作,实现逢进必扫、逢扫必测,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不留死角。

此令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园区管委会执行,不得有误;区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追责问责,对触犯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昌通码”二维码

2、青山湖区湖北返区人员开具接收证明流程图

3、青山湖区湖北返区人员接收证明(样式)

4、青山湖区24小时值班热线

 

 

 

 

            青山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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