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的管理,巩固和深化厉行节约工作成果,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进“三公”经费管理长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三公”经费”零增长”目标的实现。 二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加大对“三公”经费支出的检查审拨,完善预算核销制度,严禁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及以招商引资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从资金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的支出规模。 三是加强“三公”经费公示力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明确各单位是“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要求全区所有预算单位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青山湖区财政局 2019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