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5号

2020-01-28 21:20:29 来源:全南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发热病人密切接触者监管工作,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1.发现外地(特别是武汉)返乡发热病人,必须第一时间报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4小时报告电话2635906。

2.对发热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采取最严格的居家隔离措施,包括:24小时监管到位,确保其不离开家门;每天早晚各测量体温1次并登记在册;相应生活用品由属地协助采购。以上管理责任,由各乡(镇)、城市社区负责,并第一时间上报负责监管人员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到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组邮箱(qnzhbdcz@163.com),督查组对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3.医学观察期满,由所在乡(镇)、城市社区提出意见,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确定是否解除医学观察。

全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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