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号

2020-01-28 11:37:18 来源:全南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充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力量,从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卫健委、应急管理局、交通局、林业局、教科体局、市监局、公安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以及各乡(镇)、城市社区分别抽调1名干部集中办公,办公地点设在人社局一楼。

二、建立信息收集汇报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于每天下午16:00将本乡(镇)、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报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并形成每日工作汇要。

三、在省外及在省内疫区过春节的本地公职人员暂缓返县。

四、在高速路口、树坳、茅山、吊兰寨、排楼下、上湖村设立6个关卡点,24小时轮流值守,每班7人,由1名属地乡镇副职带班,2名医护人员,公安(含森林公安)、交管、林业、交通(或公路)干部各1名组成。关卡点值守人员吃住、水电等生活保障由关卡所在乡镇负责。其余出县交通要道也要相应设立卡点,由各乡(镇)具体实施。

五、县领导要深入挂点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督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六、县应急管理局、县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要加大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

此令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专项工作组依职责抓好落实,不得有误;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追责问责。

全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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