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3号

2020-01-28 11:35:33 来源:全南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接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6号令,为切实加强以城乡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

城市社区、乡镇村必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

从1月28日8时起,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暂停接诊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但需按规定做好转诊服务。

此令由各乡(镇)、城市社区执行、不得有误;县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专项工作组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追责问责。

全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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