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下调核酸检测收费标准

2021-01-29 10:51:00 来源:汇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近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明确,自 2021 年 1 月 26 日起,贵州省疾控检测机构、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最高收费标准调整为 50 元 / 人次(不包含检测试剂),检测试剂费用按照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通知》要求,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标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 12315 等,不得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服务并收费。

记者从多个渠道了解到,此前在省内较权威医院进行核酸检测,从挂号到取得检测报告花费总价约为 130.5 元,此次价格标准调整实际上是下调了收费价格,记者采访了多名群众都表示此举惠民,纷纷点赞。


《通知》全文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

黔发改收费〔2021〕54 号


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各市(州)发展和改革委(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疾控检测机构、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最高收费标准调整为 50 元 / 人次(不包含检测试剂),检测试剂费用按照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二、其他有关规定仍按黔发改收费〔2020〕610 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标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 12315 等,不得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服务并收费。

四、本通知自 2021 年 1 月 26 日执行。此前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贵州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1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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