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桑植县原朱家坪种猪场建设项目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变更论证报告和概念性规划方案的公示

2019-10-21 16:01:00 来源: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本项目地块属于县城朱家坪村四组土溪峪,位于桑植县城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I-01-06地块的北侧。项目地块东侧靠山,西侧临燕窝村公路,南北两侧为农用地, 地块总用地面积6238平方米(约9.36亩),大部分用地未被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部分用地被规划为道路和公园绿地)。

该地块原为拟建种猪场建设项目的储备土地,随着行政中心搬迁以及高速东互通、光明路等项目建成,东北部新城区建设发展日趋加速,原种猪场项目地块所处区位已不适宜实施该项目。本项目地块用地区位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土地开发价值,但是按照城市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规划用地划条件或者按土地原报批确定的用途出让,均不能满足地块市场开发运作的需要,难以确保地块供地建设顺利实施,不能实现我县处置空闲土地的工作目的。根据2019年9月4日《桑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桑植县2019年度空闲土地盘活及土地出让工作方案〉的通知》(桑政办发〔2019〕15号)文件精神,为积极有效盘活空闲土地,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确保该项目地块供地建设顺利实施,县土地储备中心拟修改原朱家坪种猪场项目地块的土地用途,并委托县城市规划设计室编制了《桑植县原朱家坪种猪场建设项目地块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及概念性规划方案》。现将该规划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地块建设用地面积6068.56平方米,规划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上限值为10%),容积率不大于3.2,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小于54米。停车位配建商业建筑不低于0.8个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住宅建筑不低于0.7个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多、低层建筑退让西侧十三号路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为3米,高层建筑退让西侧十三号路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为5米(当高层建筑平行道路红线布置时,退让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为8米)。地块东侧建筑离界距离以满足建设工程防护要求为准,地块北侧建筑最小离界距离为6米,地块南侧建筑最小离界距离多、低建筑为4米(建筑主要朝向时为6米),高层建筑为9米(建筑主要朝向时为17米)。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按照《张家界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张政发〔2018〕12号)标准执行,即配套文体设施、环卫设施、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等。

欢迎广大市民就该规划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认同,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22日至11月5日(为期15天)

公示地点:朱家坪村现场、桑植县公众信息网

受理电话:6223324   13974461868

公示网站:http://www.sangzhi.gov.cn/

 

    附件:总平面图、鸟瞰图




                          

 

                             桑植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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