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邹平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教育复学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及管理工作的通知》(第10号)要求,现将全市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予以公布。 请广大学生和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不随波逐流和盲目跟风。家长可根据学生兴趣特长和发展需求,选择具有教育培训资质、社会信誉高、群众口碑好的机构培训,同时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
附件: 1.附件1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白名单)公布.xls 2.附件2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黑名单)公布.xls
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