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药品零差价之后 上栗又一惠民政策落地

2019-11-30 03:40:00 来源:上栗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咦!今天买的药怎么这么便宜,钱没算错么?”
  “没算错,阿姨,这是新的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您今天买的厄贝沙坦属于‘4+7’试点中选药品,只要8.07元,医保报了4.26元,您自己只要出3块钱。”
  12月23日,长期患高血压病的鸡冠山乡圳上村参保对象傅淑明阿姨,跟往常一样来到鸡冠山乡卫生院购买药品,发现药价不一样了。
  这是上栗县鸡冠山卫生院在全县率先开出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的第一张处方。处方药为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之一的厄贝沙坦片,带量采购后新售价为8.07元/盒。而在新政策实施之前,厄贝沙坦片的原价格为17.3元/盒,降幅达到53.35%。该院带量采购的另外一种中选药品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原来售价24.73元/盒,现在0.84元/盒,降幅达到96.6%。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92号)等文件精神,全省所有公立医院于12月20日零时起,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江西中选结果,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于12月25日零时之前启动。上栗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召开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会议,积极布置全县药品带量采购工作。
  药品带量采购知识科普
  Q:什么是药品集中采购?什么是4+7?
  A: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是按照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医保局等部门组织各省组成采购联盟,简单来说就是拼团,明确药品采购数量进行集中采购、以量换价,最终目的是让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好的药品。
  “4+7”药品集中采购是由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等部门组织的,以北京等4个直辖市和沈阳等7个副省级城市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试点政策落地以后,执行效果超出预期,并将此种采购方式向全国推广。
  Q:药品集中采购对患者有什么好处?
  A:最明显的好处就是药品价格降低了!目前25个中选药品相比全国最低中标价的最高降幅高达96%,平均降幅52%。如苯磺酸氨氯地平片(5mg/14片),同种规格数量,原价24.73元/盒,现价0.84元/盒。
  Q:降价力度这么大,质量有保证吗?
  A:本次中选的药品均为国外原研药或国内通过了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所谓一致性评价,是指国家要求仿制药品要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使用国家试点扩围的中选药品,保证患者可以按照中选价格买到中选药品。
  此外,药监部门还出台一系列保障措施,对中选药品进行全周期的质量监管,制定了药品抽检计划,监管抽检日常监管相结合,切实保障中选药品的质量。
  Q:哪里能够买到这些药?
  A:目前,全省各地正全面推进试点扩围工作,确保今年年底之前,患者可以按照集中采购价格在全省的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购买这些中选药品,除此之外,一些自愿参与的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也能够以集中采购价格购买中选药品。
  除此之外,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省卫健委、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的通知》(赣医保发【2019】21号)文件精神,从12月25日零时起,全面取消全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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