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征两退”进行时】速览、扩散!上栗县大学生(毕业生)征兵优待政策来了

2019-12-31 03:40:00 来源:上栗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1月16日,“两征两退”改革暨2020年全国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举行,标志着2020年全国征兵工作正式拉开帷幕。从今年起,我国义务兵征集将由一年一次征兵一次退役,调整为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
  实行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后,征兵时间区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上半年征兵从1-2月开始,3月送兵;下半年征兵从7-8月启动,9月初送兵。
  据上栗县人武部负责人介绍,征集时间调整改革后,我县征集新兵总量与往年相比保持稳定,征集的条件、标准、程序和相关政策不变,征集对象仍以大学生为重点。2020年上半年征兵(春节期间征兵)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往届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和各类社会技能人才,下半年(夏秋季)征兵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
  那么,上栗县大学生、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将享受哪些激励政策?根据上栗县人民政府2019年6月份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征兵工作的意见》(栗政发〔2019〕4号)文件精神,上栗籍大学生、大学毕业生积极响应号召,踊跃应征参军的,可享受以下优待政策:
  1.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的标准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其家庭优待金在应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年分别增发30%、20%、10%。
  2.享受优先优惠政策。畅通大学生参军入伍绿色通道,落实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的“四优先”政策;落实好学费补助、退役复学后转专业、就业服务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3.报销交通食宿费用。报销在外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本人返乡参加体检、政考2次的交通和食宿费,以及大学新生到外办理保留学籍手续1人次的交通和食宿费(交通和食宿费参照部队差旅费报销标准)。
  4.进藏、进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倍增。直接征集进藏、进疆服现役的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分别为享受基本标准的3倍和2倍。在边远和高原条件艰苦地区服现役的义务兵,其家庭有待金在应享受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当年增发20%。
  5.鼓励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官。根据《上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细则》,落实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官专场定向招聘政策,根据全县大学毕业生退役情况,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其中招聘退役大学本科毕业生士兵岗位不低于招聘总数的10%。
  6.设立“国防奉献奖励金”。自2019年起,在应享受的优待金基础上,给予当年从上栗县入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直招士官、女兵)每人一次性奖励1.2万元,大专毕业生(含女兵)每人一次性奖励0.8万元,在校大学生(含女兵)每人一次性奖励0.5万元,高校新生(含女兵)每人一次性奖励0.2万元。其经费由县政府财政承担。

 

 

                                        上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定向招聘经过部队锻炼,具有较强政治意识、能力素质、工作作风和奉献精神,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为从源头上提高全县兵员征集质量、改善征集大学生新兵文化层次结构创造有利条件。
  二、组织实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制定招聘计划,组织实施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
  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审核招聘单位空编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配合做好事业单位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档案及人事关系转移工作。
  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定向招聘工作的组织动员、政策宣传、资格审查和符合条件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岗位聘用等情况统计汇总。
  三、招聘条件
  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
  2.毕业后从上栗县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
  3.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四、招聘范围
  人员范围包括4类:
  1.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
  2.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
  3.从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
  4.2018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身份从上栗县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五、招聘要求
  1.县人社、编办部门每年要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其中招聘退役大学本科毕业生士兵岗位数不低于招聘总数的10%。
  2.定向招聘岗位应以管理岗位主,学历层次为大专或本科,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不设置专业要求。资格审查中,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再次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未享受过定向招聘政策待遇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上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定向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并毕业,享受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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