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主:
为促进我县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全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报经县政府同意,制定出台全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将我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定为3个等级,普通住宅前期物业
服务收费基准价格也对应分为3个等级。一级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0.80元(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二级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40元、三级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30元;物业服务企业可在基准价的基础上,根据服务内容的不同上下浮动10%,具体与业主协商确定。
二、全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供水二次加压运行维护等费用,根据实际支出合理分摊,据实收取,并实行公开公示。
三、本通知下发前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仍按合同约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尚义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指导价收费标准
2.尚义县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尚义县发展和改革局 尚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
尚义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指导价收费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月
注:1、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以房屋所有权证所载的建筑面积或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准,全县未建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小区均参照执行。
2、营业性用房(除餐饮业用房外)可参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指导价收费标准执行,餐饮业用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依据具体的物业服务内容及服务成本,由物业服务公司与餐饮业用房业主自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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