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第五批20户拟享受“以船为家”(“水上漂”、“双渡”)资金补助渔户 名单公示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上犹县“水上漂”渔户上岸安置工作的实施方案》(上办发【2012】40号)文件要求,经符合条件的渔户个人提出申请,村委会调查、评议、初核,乡(镇)政府评审、审核以及乡(镇)、村两级联合公示后,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我县第五批20户拟享受以船为家(“水上漂”、“双渡”)资金补助渔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即从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4日)。公示期间,如对拟享受以船为家( “水上漂”、“双渡”)资金补助渔户名单有异议的,应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向当地乡(镇)政府反映,或直接向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城乡建设规划局、县畜牧水产局举报,举报受理电话:8541703、8542463、8541607。 附:上犹县第五批20户拟享受以船为家(“水上漂”、“双渡”)资金补助 渔户名单
上犹县扶贫和移民办 上犹县城乡建设规划局 上犹县畜牧水产局 二0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