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麓广场农贸市场启用的公告 根据县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天麓广场农贸市场将于2017年9月26日重新启用。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驻对象:在水南、桂花园农贸市场无固定摊位,长期在城区范围内流动经营且属于农贸市场接收行业的商户。(接收行业和摊位数量详见《天麓广场农贸市场行业及摊位数量统计表》)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3日止,逾期不予受理。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照常上班。 2、报名地点:县城管局三楼市场管理中心办公室(稍口行政小区D栋3楼) 3、报名要求: (1)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张。 (2)填写报名申请表一份。 三、入驻相关事项 1、摊位安排办法:天麓广场农贸市场重新启用采取先报名先选取摊位的原则,即报名时直接选择摊位并登记确认,每个行业摊位选完后不再接收该行业报名。 2、摊位经营期限:本次摊位选定后,至2017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不签订摊位租赁协议,不对摊位进行调整。过渡期结束后,摊位是否调整视市场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3、收费标准:为鼓励广大商户入市经营,对进驻天麓广场农贸市场经营的商户,过渡期内免收摊位租金,商户应负担的水、电费据实收取;过渡期结束后,拟采取摊位定价方式收取摊位租金(方案另行制定)。 4、水、电保证金:选定摊位后,对水电到摊的商户收取水、电保证金300元。 5、入驻时间:对经市场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商户,于2017年9月24-25日自行到所选摊位经营,9月26日市场正式营业。 四、其他事项 1、9月26日后,对仍在城区范围内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的,将由县综合整治小组进行依法取缔。同时对天麓临时过渡市场摊位设施进行拆除。 2、天麓广场农贸市场重新启用期间,对扰乱市场秩序,阻碍、使用暴力等方法阻挠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上犹县城市管理局 2017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