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残联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残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颁布的残疾人事业的各项法规和残疾人优惠政策。 (二)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三)拟订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监督和检查。 (四)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全县性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发展残疾人事业。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 7人,其中行政编制 4人,事业编制3人;年末实有人数 10人,其中:在职人数 6人,退休人数 2人,聘用人数 2 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84.2 万元,较2016年增加64.9 万元,增长54.4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残疾人事业发展支出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184.2 万元,占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 184.2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84.2 万元,较2016年增加64.9 万元,增长54.4 %,主要原因是:职工人员增加及残疾人事业发展支出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84.2 万元,占1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31.2 万元,决算数为 184.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0.3 %。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31.2 万元,决算数为 184.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3 %,主要原因是:年中新调入人员2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84.2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98.7 万元,较2016年增加 49.6 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新调入2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55.3 万元,较2016年减少3.1万元,下降5.3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采购办公用品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0.2 万元,较2016年增加18.4万元,增长155.9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残疾人事业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4 万元,决算数为 2.5 万元,完成预算的 73.5 %,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0.1 万元,增长3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5 万元,决算数为 0.8万元,完成预算的53.3 %,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0.3 万元,增长25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7 万元,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0.8 万元,下降88 %。主要原因是:用车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9 万元,决算数为1.7 万元,完成预算的 89.5%,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0.8 万元,下降88 %。主要原因是:新车维护费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84.2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通过自评,我会能够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残疾人项目的同时达到较高的使用效率和实施效果,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了较好的制度保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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