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委农工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09-24 00:00:00 来源:上犹党务公开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上犹县委农工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犹县委农工产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上犹县委农村工作部主管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县委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抓好落实的建议和具体措施,并对贯彻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二)组织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现代化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协助组织乡(镇)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卫生、文化、农村社会保障等社会发展。

(三)开展农村工作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农村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推动农村社会进步的长远发展战略,提出规划和阶段性意见,对农村工作进行分析和信息反馈。

(四)组织协调县直农口部门、涉农部门的农业经济工作和跨部门涉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农村改革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指导。

(五)统筹协调上级下达涉农部门专项资金,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提出资金项目安排计划和资金使用的方向及重点,不改变资金用途前提下,协调集中资金扶持农业产业建设,协助县政府管理安排的专项支农资金。

(六)负责全县农村工作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参与起草、审核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下发的全县综合性涉农工作政策文件;参与、指导拟定有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地方性规章;负责乡(镇)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年度考核考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5个,包括:农业产业科、科教信息科、综合科、新村办、清洁办等5个科室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1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 9人;年末实有人数15人,其中:在职人数15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92.9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收入合计492.99万元,较2017年增加279.03 万元,增长130.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运行经费以及扶贫工作经费。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92.9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492.9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492.99万元,较2017年增加279.03万元,增长130.4%,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运行经费以及扶贫工作经费;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25.99万元,占45.8%;项目支出267万元,占54.16%;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7.17万元,决算数为49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7.4万元,决算数为  46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运行经费以。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农业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扶贫工作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5.9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74.4万元,较2017年增加26.4万元,增长(下降)17.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0.59万元,较2017年增加4.99  万元,增长9.86 %,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经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万元,较2017年减少19.2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减少,由社保局统一发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万元,决算数为15.3万元,完成预算的95.6%,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3万元,增长1.9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万元,完成预算的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万元,决算数为15.3万元,完成预算的95.6%,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3万元,增长1.96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5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5万元,增长10 %,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经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进行综合评价,本项目综合得分90分,评价等次为“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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