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上犹县温氏生态养殖场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第一次公示

2019-10-24 17:10:00 来源:上犹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同时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要求,现将大余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上犹县温氏生态养殖场建设项目的情况向社会公告,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大余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上犹县温氏生态养殖场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紫阳乡长岭村;东经114.522686°,北纬26.065192°

  3、建设单位:大余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上犹分公司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规模:项目养殖场分为员工生活区和生产区两个区域,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08亩,员工生活区占地约30亩,生产区占地约160亩,其余林地为防疫隔离带和生态净化带。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出栏8万头肉猪规模的现代规模化养殖场。

  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产生的扬尘、机械废气、施工废水、噪声影响。运营期环境影响主要是拟建项目正常生产运营时,养殖噪声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和恶臭产生时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废水正常排放及非正常排放对紫阳河的环境影响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受委托的单位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标准和有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环境现状监测、预测分析等方法评估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做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告书报送有关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示、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将做出对相关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同时根据各方意见不断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交并申请行政审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以及其他有关意见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以下联系地址,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大余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上犹分公司

  联系人:先生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紫阳乡长岭村

  邮编:341204

  联系电话:19907070269

  六、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62号27层2744号-2745号  邮编:450000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15205093953

             建设单位:大余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上犹分公司

                       2019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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