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挖掘机推土机叉车等机械要有“身份证”啦!

2019-12-06 18:12:00 来源:上犹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上犹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县的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快速增长,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日趋严重,根据专家分析“一台国III以上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物,相当于30-70辆小型汽车的污染物排放量”,对空气的污染危害非常大。

  为加强上犹县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管理,县生态环境局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委托社会第三方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号牌发放工作。

  

  2020年1月1日起,凡是未备案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不得在我县使用。

  

  您有非道路移动机械吗?

  怎么登记?

  要提供什么信息?

  请认真阅读以下信息!

  一、调查范围

  按照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力争做到机械类型、数量全覆盖。(已在外县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的不列入范围),以城市建成区内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以及港口、码头、机场、铁路货场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为重点,主要包括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牵引车、摆渡车、场内车辆等机械类型。

  

  二、调查内容

  编码登记信息主要包括生产厂家名称、出厂日期等基本信息,所有人或使用人名称(可为单位或个人)、联系方式等登记人信息,排放阶段、机械类型(按用途分)、燃料类型、污染控制装置等技术信息,以及机械铭牌、发动机铭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标签等。

  三、登记方式

  上犹生态环境局委托的社会第三方以现场填报方式进行登记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登记的不收取业主任何费用

  

  

  四、管理措施 

  2020年1月1日起,凡是未备案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不得在我县使用;对现场检查发现使用未经备案登记或未达到相关排放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以及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或使用虚假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的,由机械使用地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赣州市上犹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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