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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5 08:00:00 来源:中国·山海关 作者:录入日期20190605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将于2019610日上午9点在山海关人民医院五楼会议室举行2019年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培训暨工作部署会,现将重点工作提示如下:

1.    参会人员范围:各医药机构法人及医保负责人,连锁药店须法人携各分店店长参加。

2.    参会人员须携带纸质版2019年服务协议。

3.    根据协议管理办法,定点医药机构须在规定时间内按2019年协议附件2内容向山海关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提供申请材料清单。

4.    接受申请材料时间:2019610-2019614日。

5.    受理地点:人社一楼大厅医保局4号窗口。

          

 

山海关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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