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将于2019年6月10日上午9点在山海关人民医院五楼会议室举行2019年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培训暨工作部署会,现将重点工作提示如下: 1. 参会人员范围:各医药机构法人及医保负责人,连锁药店须法人携各分店店长参加。 2. 参会人员须携带纸质版2019年服务协议。 3. 根据协议管理办法,定点医药机构须在规定时间内按2019年协议附件2内容向山海关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提供申请材料清单。 4. 接受申请材料时间:2019年6月10日-2019年6月14日。 5. 受理地点:人社一楼大厅医保局4号窗口。 山海关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