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区人民政府 关于召开《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与管理 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按照市政府立法工作安排部署,《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与管理条例(草案)》列入立法计划。为使立法起草更符合市情民意,充分体现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秦皇岛市立法听证实施办法》的规定,召开立法听证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 二、听证事项 《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与管理条例(草案)》 1.古城保护内容是否全面、具体和可操作性问题;是否能达到预期保护目的。 2.古城管理有关处罚和禁止性内容是否合理、合法;执法主体是否明确。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拟定于9月17日9:00,区行政中心A座二楼会议室。 四、听证代表人数 听证代表34名,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3名;法律专家1名;古城内居民和相关企业10人;区政府相关部门7人。其他社会各界代表10人,采取网上自愿报名方式。 五、报名时间及对象 自即日起至2019年9月10日17点止,凡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报名,由区司法局、区古城管委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产生。听证代表经确定后将另行通知,听证代表观点要明确,现场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报名方式及要求 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shgfzb@126.com),如实填写《听证代表申请表》,准备书面发言材料,会前书面告知听证机构发言的主要论点和理由。 《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与管理条例(草案)》和《听证代表申请表》请在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haiguan.gov.cn/)下载,咨询电话:5136056。 特此公告。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