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清明节即将来临,疫情防控与火灾防范任务十分艰巨。为避免人员聚集,防止疫情传播及各类火灾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秦皇岛市祭祀管理办法》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取消祭扫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全区范围内殡仪馆、公墓、骨灰堂、散坟安葬区等停止一切祭扫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群众应自觉按照取消祭扫活动的有关要求,不到殡仪馆、公墓、骨灰堂、散坟安葬区等祭扫场所进行祭扫活动,倡导树立文明祭祀理念,采取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方式祭奠先人。 三、禁止在道路、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进行烧纸、烧香、抛撒纸钱等祭扫活动。 四、在林区、草原、田地等野外易失火区域,严禁上坟烧香烧纸、燃放孔明灯、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祭祀用火。 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和销售经营锡箔、冥钞、纸钱、纸扎等封建迷信祭祀用品。 六、祭扫场所的服务管理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及相关管控工作。 七、各镇街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从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两方面加强巡查管护和宣传劝导工作,重点加强清明节等传统祭扫日的管控。民政、市场、城管、林业、应急、公安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对疫情防控期间引发火灾的,依法从严处理肇事者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山海关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