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4号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 关于赵建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任命: 赵建明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高长城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主持科技局工作); 刘 鹏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府督查室主任; 赵志刚为区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 张 茜为区监察局第一监察分局副局长; 李 心为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张铁红为区财政局主任科员; 赵国有为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财政局副局长(挂职); 韩 暖为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瑞华为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军武为区民政局主任科员; 赵建平为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正科); 张 成为区水务局副局长、移民办公室主任; 李 健为区食品稽查大队副队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挂职); 李 丹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胜和为区卫生执法监督所所长; 张 月为区审计局副主任科员; 周 岩为区古城保护与管理委员会主任; 宋建秋为区长城学会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周启彤为区招商引资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李玉玲为路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 曹长红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广义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 岩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高长城的区长城学会会长职务; 刘 鹏的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赵志刚的区监察局第一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张铁红的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国有的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军武的区民政局副局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 健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卫生执法监督所所长职务; 李 丹的区发展改革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刘胜和的区食品稽查大队副队长职务; 邢 然的区监察局第四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刘海飚的区发展改革局主任科员职务; 姜 波的区财政局主任科员职务; 陈绍新的区水务局副局长、移民办公室主任职务; 田 宇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李秀丽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冯葆玲的路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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