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

2020-11-02 08:00:00 来源:临猗县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63)精神,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增添活力,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

(一)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吸收会员,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得吸收国家机关为会员,不得阻碍会员退会。行业协会商会不得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市场主体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或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不得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刊物,不得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民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未经批准,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法定职责增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行业协会商会不得继续实施或变相实施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委托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相关工作,将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事项作为行政行为前置条件,以及赋予行业协会商会推荐权、建议权、监督权等,应按规定纳入政府部门委托事项清单并在官方网站公布,同时应合理安排支出,保障相关工作正常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行政机关委托或授权的事项,以及相关办事流程、审查标准、办理时限、行政机关拨付经费情况等,严禁向市场主体违规收取费用。(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三)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山西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不得超出活动地域和业务范围,做到奖项设置合理、评选范围和规模适当、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评选过程透明,严禁向评选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人社民政负责)

(四)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和行业需求,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但不得以此为由变相开展职业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颁发的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全国”“中华”“国家”“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旗、国徽标志。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要求承担相关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的,不得收取除考试费、鉴定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人社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组织开展自查抽查。2020年10月底前,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本单位收费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于违法违规收费,要立即全面清理取消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

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做好组织指导工作。2021年2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开展抽查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市场监管局、民政按职责分别牵头,有关部门负责)

二、进一步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

(六)持续规范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行业协会商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自身章程要求,合理、自主确定会费档次和标准,会费档次一般不超过4级,对同一会费档次不得再细分不同收费标准。会费标准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一律不得收取会费。收取会费应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财政票据。行业协会商会要明确会员享有的基本服务,列入基本服务项目的,不得再向会员另行收取费用,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重复收费。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不得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对已脱钩和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确定的会费标准,行政机关不得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要求调整。(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

(七)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

清理取消违法违规收费。各部门要组织本行业内行业协会商会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对收费事项进行认真分析,包括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主体、收费对象、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取消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收取的入会费、赞助费、会议费、培训费、考试费、评比表彰费等收费,并退还违法违规所得。(有关部门负责)

打破服务垄断。对于行业内协会商会开展的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各部门要通过放开准入条件、引入多元化服务主体等方式破除垄断,实现服务价格市场化。(有关部门负责)

合理设定收费标准。对暂时无法破除垄断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行业协会商会应按照合理合法、补偿成本、略有盈余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经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后执行。对其他非垄断性和非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各部门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根据服务成本、市场需求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有关部门负责)

规范收费行为。行业协会商会应按照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者义务的相关规定和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在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有偿服务活动,规范收费行为,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允确定并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有关部门负责)

随机抽查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民政部门要对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开展随机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切实规范收费行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八)推动降低部分重点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偏高收费。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对行业协会商会特别是银行、证券、基金、期货、资产评估等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的成本审核。要针对部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多、标准高、经费使用不透明等突出问题,督促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综合考虑会员经营状况、承受能力、行业发展水平等因素,严格核定成本,合理制定收费标准,降低偏高收费。(发展改革民政财政自然资源、人行临猗支行、保监组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九)强化收费源头治理。进一步厘清登记机关、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能边界,建立专业化、协同化、社会化的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对脱钩后和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的事中事后监管,从根本上解决行业协会商会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政影响力乱收费问题。严格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审查,严把入口关,探索建立行业协会商会退出机制,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优化整合,减轻市场主体多头缴费负担。(民政司法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民政部门应在年报(年检)、评估、抽查检查和专项清理等工作中,重点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标准制定、会费收取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作出整治。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政策相关组织实施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及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切实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监管力度。各行业管理部门要依据职能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切实落实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监督管理责任。(发展改革民政财政审计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一)完善投诉举报机制。依托各级减轻企业负担举报机制、“12315”举报平台、山西政务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96302企业服务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举报系统等受理企业对违规加重企业负担问题的投诉举报,畅通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反馈机制,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定期曝光行业协会商会的违法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工信市场监管局、民政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二)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集中公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各行业协会商会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以及协会商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清理规范后的收费情况进行公示,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依据等信息,向会员公示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增强政策透明度。未经公示的收费一律不得收取。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各行业协会商会要主动作出信用承诺,公开声明诚信经营、自愿遵守法定义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关部门负责)

(十三)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更好发挥作用。各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积极作用,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管理服务。行业协会商会要推动行业企业自律,并及时反映行业企业诉求,维护行业企业合法权益,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与相关标准和政策性文件制订修订,鼓励行政机关向行业协会商会购买服务。及时总结推广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自治、服务企业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持续规范健康发展。(有关部门负责)

四、工作要求

(十四)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举措。

各部门、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协调配合,上下联动,综合施策,全面规范收费行为,为市场主体增添活力。

(十五)加强宣传引导。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主动宣传各项收费优惠政策和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取得的成效,让企业和社会知晓政策,增强获得感。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做好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十六)及时报送清理规范收费情况。直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梳理汇总本行业协会商会清理规范收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附表(见附件)于2020年11月30日前报送民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局。

(十七)压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和自身职责,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发展改革、市场监管、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附件.docx

  

 

 

 

 

 

临猗县人民政府办公

                               2020年1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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