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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3 08:00:00 来源:嵊泗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0 年 01 月 21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5081176,508152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类型

不动产坐落(名称)

宗地/

宗海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金水红

 

划拨/自建房

嵊泗县洋山镇东新路66号

330922102001GB01478F00010002

56.3/63.67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公告单位:嵊泗县国土资源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0二零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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