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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7 08:00:00 来源:嵊泗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 _2 1 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嵊泗县菜园镇东市街22号五楼

联系方式:5081176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嵊房权证菜字第4170185

姜立和、薛金凤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30922100200JC00605F00010001

嵊泗县菜园镇基湖高沙地二弄6

公告单位: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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