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浙治水办发〔2019〕23 号)及《舟山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办法》(舟治水办〔2018〕2号)文件精神,对洋山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一期进行验收。目前已验收完毕,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月8日-2020年1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省治水办反映。 监督电话:0571-28059377 附件:嵊泗县洋山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结果汇总表
嵊泗县“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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