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扩大失业保险范围,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20〕31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扩大失业保险范围,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20〕31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